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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关于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

    编辑: 发布时间:2014-01-10 点击:

    校各有关单位:
      

      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已开始申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 

      一、项目类别和资助额度

      1、重大项目(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、可望取得重大学术价值的标志性成果),每项资助额度为20万元;
      2、一般项目(具有显著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),每项资助额度为10万元。

      二、申报条件

      1、学校在编教师(包括外籍和港澳台教师,但申报时必须附有人事处出具的在编在岗人事证明);
      2、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,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;
      3、除具备以上条件外,重大项目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一般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(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需同时具有博士学位);
      4、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
      (1)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;
      (2)申报201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其他类别项目负责人;
      (3)得到过省部级以上(含省部级)基金项目研究经费资助或任何出版资助的成果;
      (4)与出版社签订过出版合同的成果;
      (5)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;
      (6)申请成果为近5年(2009年1月1日以后)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;
      (7)申报成果为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,或与已出版著作重复10%以上。
      5、自2015年起,连续2年(本次指2013、2014年)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,暂停1年申请后期资助项目资格。

      三、资助范围和相关要求

      1、资助范围:
      (1)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;
      (2)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;
      (3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、译著和工具书,不含论文及论文集、教材、研究报告、软件等;
      (4)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以非纸质方式呈现的研究成果。
      2、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70%以上,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(或非纸质成果);
      3、出版方式:
      (1)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,将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出版社统一出版;
      (2)对最终成果形式、版式和出版单位等有特殊要求者,需通过鉴定并经社科司批准后,方可由项目责任人自行联系出版,但须在显著位置独家标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字样;
      4、本次项目限额申报。

      四、申报方式和程序
      1、请申请人填写《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》于1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到yczhuo@stu.edu.cn 做形式审查;
      2、2月18日前须将以下材料交到科研处,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到yczhuo@stu.edu.cn:
      (1)最终稿的《2014年度后期资助项目申请评审书》用A4纸双面印刷的《申请书》一式7份;
      (2)所申报的课题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或非纸质(指不能用纸质呈现的)成果6套;
      (3)申请书中所填写的相关研究成果,报送成果首页并版权页复印件2份;有关单位的研究咨询报告,报送采纳单位的采纳证明2份。
      (4)申请书中所填写的相关研究成果的社会反响,报送有关证明2份。


      联系人:黄玉梅 卓燕淳
      联系电话:86502563

    附件1:2014年度教育部项目后期资助申请书.doc

    附件2:2014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.doc

    附件3: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后期资助项目实施办法.doc

    附件4:《学科分类与代码》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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